1、 受试者应着背心裤衩或短裤。
2、 实验者右手握皮脂计使两半弓形测试臂张开,左手拇指和食指将受试者所测部位的皮肤捏紧提起。拇食指捏住提起时,拇食指间应保持适当距离,这样捏紧提起皮肤既包括皮肤亦包括皮下组织,但要防止将所在部位的肌肉也提起。为检查是否将肌肉也提起可令受试者主动收缩该部位的肌肉,此时肌肉即滑脱。然后将张开的皮脂计距离手指捏起部位1cm处钳入,右手指将皮脂计的把柄放开,读出指针的数值(mm)并记录下来,每个部位应重复测两次,二者所测的数值误差不应超5%。
1) 上臀部—右上臂肩峰至桡骨头连线之中点,即肱三头肌腹部位。
2) 背部—右肩胛角下方。
3) 腹部—右腹部脐旁1cm。
除上述部位外,根据研究需要还可以测颈部、胸部、腰部、大腿前后侧和小腿腓肠肌部位。
应当指出:用皮脂计所测的皮下脂肪厚度是皮肤和皮下脂肪组织双倍的和。
应用Brozek(1963)改良公司计算体脂肪%,据认为Brozek改良公式计算体脂%是比较可靠的一种计算方法,该公式为:
身体脂肪%=(4.570÷身体密度-4.142)×100
身体脂肪重量=体重(公斤)×身体脂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