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医保预付制,是为了强化医保部门对医保费用的监督权,改“医后埋单”为“医前预付”,即依据医院上一年的医保额度以及病人增长率、医疗服务和费用增长幅度等因素,每年年初预算一笔医保总费用交给医院。到年底,实际费用若超出预算,多余部分由医院填补;如若有所节余,医保部门按一定比例,将节余部分返回医院。
据介绍,上世纪90年代,上海就引进了医保总额预付制,不过当时只是小规模推广。资料显示,2006年左右,上海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开预付制。2009年,上海仁济医院、华山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等3家三级甲等医院开始试点预付制。
高解春说,医保预付制实施后确有成效。以医保中的药品费用为例,2010年,在病人数增长10%的前提下,上海的药品费用增长率不增反降,从往年的10%降到3%~4%。相比之下,上海仁济医院的数字更直观。根据仁济医院医务部部长张继东在《中国医院》杂志2010年14卷11期上发表的一篇关于预付制的学术文章,该院2009年实行预付制后,相比2008年,累计节余医保总量达到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