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残疾人怎样克服自卑感?
肢残人部分或全部失去了正常生活、工作的能力,若不能正确对待,就可能引发严重的自卑感。 自卑感是一种对自己的能力、品质评价偏低的自我意识,它往往带有强烈的自我贬抑性的情绪色彩,因而又被称为消极的情绪性意识。自卑感一旦形成,就会影响学习、工作和人际交往。自卑感强烈的人,遇事往往怀疑自己的能力、知识、经验和才华,或者缺乏信心,稍遇困难就打退堂鼓,对那些本来稍事努力即可完成的任务也往往认为无法办到。有自卑感的人精神活动受到严重的束缚,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被压抑。肢体残疾人再加上自卑感的折磨,会使肢体功能的补偿与训练受到严重干扰。因此,进行必要的心理康复,克服自卑感,对残疾的补偿训练具有现实意义。 要克服自卑感,必须认识自卑感的起因。自卑感,作为人的一种情绪意识,并非无缘无故凭空出现的。它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是建立在这种反映基础上的一种消极的主观体验。自卑感产生和形成的原因虽较为复杂,但通常认为,它是在家庭影响、学校教育、社会要求和评价,以及个人的生理、心理等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产生和形成的。 自卑感产生的关键在于社会的评价,一种不正确的社会评价若被个人所了解,就会像导火线和催化剂一样迅速形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并成为个人自我意识、自我评价的错误依据,造成不正确的自我估价,贬损、低估自己的能力、素质、经验和知识,破坏自信心。这种错误的自我评价一旦形成,就会加重个人心理上的负担,又会进一步强化自卑的心理,毁掉自信心,泯灭主动性、进取心以及创造精神,给人带来巨大的危害。从社会心理学的观点看,自卑感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对人际关系不正确反映的结果,是在把个人与他人进行不正确比较的情况下产生的。因此,避免对残疾人进行不正确的评价、不正确的比较,是消除自卑感的重要前提。 提高对人体器官固有的补偿功能的认识,对于克服自卑感也有重要意义。例如,浙江省瑞安县有位青年林成海,他虽然从小失去了双臂,但意志顽强,通过多年刻苦磨练,终于创造了惊人的业绩:在全国首届伤残人运动会上夺得四枚奖牌。他用10个脚趾,每天能糊出60多个大纸盒、500多个小纸盒,他制造的挂屏和团扇,远销10多个国家,为祖国争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