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控烟工作。2011年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的第五年,也是我国控烟履约工作最关键的一年。为推动控烟履约工作进程,2009年5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简称“决定”)。
2008年,卫生部启动了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该活动是我国第一次由政府主办的控烟宣传媒体倡导与激励活动。活动开展两年来,通过控烟作品的报送和评奖,组织媒体从业人员培训和交流研讨,在网络、报刊等媒体发布活动信息、开设控烟专栏,不断提高媒体从业人员控烟知识水平和对烟草控制的关注程度,“活动”同时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大众传播活动,制作发放各类控烟传播材料,协调电视、广播播放控烟公益广告等具体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媒体参与控烟和履约宣传报道的热情,提高了公众对控制烟草危害的关注和认识,加强了卫生部门和媒体间的沟通与合作,有效推动了我国控烟和履约工作的进程。
2010年-2011年将是落实“决定”和履约工作的关键年,为了进一步动员媒体和社会舆论宣传并监督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落实,营造支持性环境,进一步推动控烟履约工作,卫生部决定继续开展“2010-2011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将控烟宣传与倡导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活动目的
(一)全面动员和引导媒体开展控烟宣传,进一步提高媒体控烟宣传能力;
(二)引导社会舆论,推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落实;
(三)开展丰富的大众传播活动,进一步普及控烟知识,提高公众控烟意识;
(四)营造支持性社会环境,进一步推动控烟履约工作。
(一)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承办单位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
(三)协办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或健康合作中心
(四)支持单位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无烟草青少年运动
活动组委会
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组委会由主办、协办、承办以及支持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整个活动方案制定、工作督导、结果评估,以及作品的征集初筛、初评、终评和颁奖等。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媒体培训与动员、作品征集整理和筛选、评奖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专家组负责整个活动的专业支持和技术指导。
参评作品的分类
参评作品分为文字类,广播类,电视类三种形式。
三类作品分别进行报送和评奖。
参评作品发表时间
2010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在各级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国家批准的媒体公开发表的与控烟工作相关的宣传报道都可参加。
参评作品的征集、报送
1、填写作品登记表
报送参评作品需填写《2010-2011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与作品一同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登记表等信息可查询相关网站。(网站地址见封底)。
2、报送起止时间
2010年12月1日起至2011年7月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人及地址
文字类:黎慕、郭玥、李英华
电话:010-64227774转406
手机:15010368367
传真:010-64255587
Email:lmlimu@hotmail.com
广播电视类:郭玥、宋军
电话:010-64269936
手机:13801214868
传真:010-64269936
Email:guowyue@yahoo.com.cn
单位: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安华西里一区12号楼
邮编:100011
4、报送作品具体要求
文字类:请附刊发媒体的原件。如无原件,所提供的复印件需作者单位盖章证明或刊发媒体盖章证明。
广播类:以CD光盘形式报送,每盘1个节目;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得重新修改、编排、制作。
电视类:以数字BETA、模拟BETA录像带或DVD光盘形式送评,每盘1个节目,录像带上请标明节目名称、类别、时长、主创者姓名,注明播出时间和媒体栏目;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带,不得重新修改、编排、制作。
5、注意事项
参评作品一律不退稿件,作者自留底稿。部分参评作品用于评选活动的宣传以及优秀作品推广,不另付稿酬。每位作者可同时报送多部作品。
报送作品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2010-2011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字样。
评选方式
组委会邀请控烟、健康教育、传播学、公共卫生、媒体等各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
组织专家初筛,然后经专家评审小组初评、终评等几个轮次,评选出获奖作品。
评选标准
文字类作品评选标准:
主题鲜明,立意积极向上;论述充分、恰当,具有说服力;传达的信息科学、准确;视角新颖,有独到的见解;能够起到传播知识或启迪思考的作用;社会影响力大(转载率高)。
电视、广播类作品评选标准:
主题鲜明,立意积极向上;传递的信息科学、准确;视听效果好,可视(听)性强;创意新颖;能起到传播知识或启迪思考的作用;社会影响力大(收视率高、覆盖人群广)。
组织工作奖评选标准:
充分调动当地媒体资源;报送机构分工明确,组织人员职责清晰;
报送工作及时、程序严谨;报送作品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奖项设置
分别设置“2010-2011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文字类、广播类、电视类宣传报道作品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设置“2010~2011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个人控烟报道贡献奖,奖励一年中发表控烟宣传报道作品数量较多的媒体记者;
设置“2010~2011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媒体控烟宣传贡献奖,奖励刊发或播放控烟宣传报道作品较多的媒体。
设置“2010~2011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组织工作奖,用于表彰奖励组织当地媒体参与控烟宣传报道并报送作品较多、作品质量较高的省级控烟机构。
奖励办法
向获奖个人和机构颁发由卫生部妇社司、卫生部新闻办、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盖章的获奖证书;
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为:
一等奖:文字类3000元,广播类4000元,电视类10000元;
二等奖:文字类2000元,广播类3000元,电视类6000元;
三等奖:文字类1000元,广播类2000元,电视类3000元;
优秀奖:文字类500元,广播类600元,电视类1000元;
控烟宣传报道贡献奖800元;
组织工作奖3000元;
向获奖媒体和机构颁发证书和奖牌。
总结表彰
2011年9月,在京举办总结表彰活动,为获奖个人和单位颁奖,同时在相关媒体公布获奖结果。
获奖作品宣传推广
活动期间,组委会将征集上来的作品择优在网络平台定期刊登;
活动结束,组委会在相关报刊、网络媒体公布获奖结果,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同相关网站等媒体合作,对获奖作者及其作品进行宣传;
获奖作品按文字类、影视类、广播类分别汇编成集,提供给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获奖机构和作者、各省市控烟机构、相关媒体和有需要的单位及个人,用于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