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医改工作是否取得了预期效果,是否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正常推进,“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医药分开”、“管办分开”等原则是否得到落实等等,是广大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
新医改实施至今,在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管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还处在试点总结阶段,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医药分开”、“管办分开”等迟迟没有进展,“医改”看上去更像一次“药改”。广大人民群众对看“看病难”、“看病贵”反响依然很强烈,群众的切身体会与某些部门公布的情况相距甚远。
2011年,是《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收官年份,需要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以进一步促进今后的工作。所有这些都需要对医改成果有一个公正客观的评价。
2010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医保水平、8500亿医保资金投入的去向、用药安全、看病难、看病贵成了提问的重点,发改委、财政部、人保部、卫生部等5部委相关负责人回答委员询问。
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实践证明:人大依法监督,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和工作成果的检验,同时,“一府两院”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此次专题询问,对全国人大监督、了解医改进程,推动医改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医改成果进行专项评估
为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切实履行全国人大对于“一府两院”的监督,检验医改成果,改进和调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的方法和思路。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医改成果或实施成效进行专项评估,并对评估的结果予以通告,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的建议,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对评估的结果进行解释或答复,对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反馈。
一、
评估的团队: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国内专家成立评估委员会,开展对医改成果进行专项评估。避免出现运动员充当裁判员的现象,妨碍评估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二、
评估标准:以医改提出的目标及时间表为依据,以是否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热切期盼解决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是否贯彻落实保基本、强基层、改机制为评价工作的方法。对医改成果进行评估。
三、
评估的过程:由全国人大组织对医改进行评估。确定评估方案、评估方法、评价办法、指标要求等,组织评估的实施。
四、
评估的结果:建议全国人大对评估的结果反馈并通报给相关部门,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调整或者改进的建议,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组织对后续工作进行核实。
五、
奖励和问责:将评估结果纳入对各级政府部门考核的范围。使评估结果发挥作用,促进医改工作的落实。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谢子龙
(代表证号:DB1783)
二0一0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