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2011年临床药学学术年会暨第七届临床药师论坛上,预计应到200多人的大会,实际到会人数却翻了一番。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吴永佩教授看着越来越多的年轻面孔,既感到欣慰,也感到了实实在在的压力:临床药师队伍逐渐壮大,可药师走向临床依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临床药师要以己之长补医生之短
小周是北京市某三甲医院呼吸内科的一名临床药师。去年5月的一个早上,小周在与医生一起查房时,遇到一位自诉全身无力、小腿肌肉酸痛的病人。年轻的医生在反复查阅教科书,确认自己用药没有问题后,陷入了疑惑,问题究竟出在哪儿?
与此同时,小周也在仔细复习病例并查阅资料。她发现,病人同时服用了治疗高血脂的阿托伐他汀和抗感染的夫西地酸,这两者会相互抑制代谢,使血药浓度明显升高,引起磷酸激酶浓度上升,最终导致患者出现肌无力和疼痛等症状。在与医生沟通后,他们及时调整了处方,2天后病人小腿酸痛的症状就消失了。
长久以来,我国医院的药师主要在药房配药、发药,在实验室做药物检验。虽然2002年卫生部就明确提出,医疗机构要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度,但仍然有很多人在质疑:临床药师有存在的必要吗?
“很多人认为医生在用药方面已经很有经验了,不需要再在治疗团队中配备药师,其实不然。”卫生部北京医院临床药理室副主任杨莉萍举例说,曾经有一位服用莫西沙星的住院患者反映偶尔出现视幻觉,医生认为这是因为没有休息好,而随行的临床药师则怀疑是使用的药物所致。最后,临床药师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呼吸科的大夫对抗菌药物的使用很精通,但是在药物相互作用和药物不良反应方面可能就没药师那么敏感了。”
“临床药师要懂得以己之长去补医生之短,这样,医生和患者才能认识到临床药师的价值所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药剂科主任崔一民给临床药师支的一招就是“一专多能”。“比如内分泌科医生在糖尿病药物的选择上肯定比药师有优势,但当糖尿病患者合并肾病或高血压时,选取治疗合并症药物显然并非内分泌科医生的长项,这就需要临床药师发挥专业优势,帮助制订出最优的药物治疗方案,弥补专科医生合并症用药的短板。”
在垂杨柳医院药剂科主任夏文斌看来,临床药师参与药品临床应用全过程,可以以点带面,在推动医院整体合理用药水平改进的同时,促进药学中心整体专业化服务质量的提高。
队伍尚待扩充 能力还需“打磨”
卫生部北京医院临床药师小纪一天的工作是从早8时开始的,查房、会诊、出院患者带药指导、新入院患者药历登记、患者用药依从性教育……3个多小时里,她穿梭在内分泌科的病房里,几乎顾不上喝水、去厕所。
“除了中午吃饭,白天没有一点空闲。晚上回家哄孩子睡着后,自己还得起来查资料充电,有时困得连键盘上的“A”在哪儿都找不着。”忙了一上午的小纪趁着午饭前几分钟的空隙,倚着走廊的墙壁对记者说。内分泌科是该院开展临床药师制的3个试点科室之一,32张病床只有小纪带着2名进修学员在开展相关工作。
在记者走访的多家综合性三甲医院中,病床和临床药师数量比保持在201的情况并不少见。加之临床药师工作模式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虽然整天泡在临床科室,这些临床药师仍然感觉“忙不过来”。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要求,“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不少于3名”,全国至少需要临床药师3万余名。
“自2006年开展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以来,我国共培养临床药师846名,即使加上没有经过基地培训但也一直从事临床药师工作的那部分人,这个数字距离3万仍有很大差距。”吴永佩在此次论坛上说。
“跟医生的成长一样,临床药师的成长和成熟也需要时间和经验的积累。目前,知识和经验的欠缺,是制约临床药师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垂杨柳医院药剂科主任夏文斌说。
垂杨柳医院是二级医院,也是卫生部首批临床药师制试点单位,其临床药师工作已初见成效。然而对于多数二级医院来说,何时能达到《规定》要求的配备人数,何时能让临床药师专职于临床工作都还是个未知数。
据北京市海淀区一位二级医院药剂科主任介绍,海淀区6家二级医院中,药剂科主任兼职临床药师的情况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是整个药剂科人员的短缺。“如果按照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8%的要求,我们差了50多个人,不可能再派两三名药师专职从事临床药学工作。现在2名兼职临床药师只能做临床药学上一些皮毛的事情,如查病历、参与死亡病例讨论、接受咨询等。我们尽量保证他们的时间,可一旦药房人手短缺,基本工作尚且无法完成时,如何保证他们下临床的时间呢?”
临床药师的责、权、利需明确
去年4月,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在临床药师制工作会议上说,经过2年的试点运行,部分试点医院数据显示,医院药品收入结构日趋合理,药品费用和因药害事件、药品不良反应导致的间接费用均有所下降,医疗收入实现良性增长和结构调整。
临床药师制的实行虽然让一些医院初尝甜头,但是,没有编制、没有职称晋升办法,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相应的收费制度没有建立等问题,一直阻碍着临床药师工作的推进。
“现在,做临床药学靠的是个人意愿和能动性,又因为临床药师不会为医院带来直接好处,甚至短期看,他们还是医院经济效益的绊脚石,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工作不好开展是自然的。临床药师制如果想健康、长久地发展下去,就要靠立法来明确从业者的责、权、利。”在去年召开的全国临床药师制工作会议上,北京一位三甲医院药剂科主任如是说。此言一出,现场多位开展试点工作的药剂科负责人频频点头表示赞同。
崔一民认为,临床药师直接接触患者,必定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一旦出现问题,他们就很难找到“说法”。
据了解,2002年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可以称得上是药师走向临床的“绿色通行证”。随后,卫生部先后开展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和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探索临床药师的准入标准、工作模式、岗位责任和管理制度等。在此次临床药师论坛上,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卫生部目前正在制定《临床药师管理办法》,以明确临床药师的责、权、利问题,在保障临床药师合法权益的同时,让其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