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医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扩大,以及医保报销比例的提高,过去“小病上药店”的人们开始“小病进社区”,这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过去靠“卖药”为生的零售药店开始面临生存挑战。
药店难替药房
现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都已经放开医保的“门诊统筹”,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仅可以享受住院报销,到医院门诊看病也可以直接报销了。但这一惠民政策的推广,却因为忽略了对零售药店体系的考虑而导致零售药店生存维艰。
7月初,《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出台,在社区医院看病,只要在医保覆盖的医疗项目和药品目录内,看个小病花费100元可直接报销75元。
这本来是惠民措施,但随着新医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和报销范围的扩大,以及报销比例的提高,过去“小病上药店”的人们开始“小病进社区”,这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过去靠“卖药”为生的零售药店开始面临生存挑战。
而据广东药店联盟的统计,今年上半年,广东社会零售药店整体收入降幅在10%~15%之间。
根据商务部的数据,截至2009年底,全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为2149家,下辖门店13.5万多家,零售单体药店25.3万多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38.8万多家。
在中国药品市场的分布格局中,由于医药不分家和以药养医的体制,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占了七成,零售药店只有三成。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国药店终端市场总规模达1761亿元,增长率为15%,相对之前,增速放缓非常明显;而2010年医院终端市场总规模为5283亿元,增长21%,连续三年增长高于药店终端。2010年,药店终端在药品终端市场占比回落至25%,为近五年来的最低点。
广东金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浩涛告诉记者,在医改政策中涉及到的医疗健康领域的方方面面几乎见不到对零售药店有所提及。“政策上不一视同仁,自然导致了零售药店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
“零差率”冲击药店
正在实施的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院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凡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定价,地方政府执行地方中标价,取消医院15%药品加成之后,基层医院享受财政补贴。不过,销售同种药品的零售药店却享受不了这个待遇。“卖基本药物,药店不赚钱,还可能贴钱。”江西开心人大药房董事长梁永强告诉本报记者。
另外,根据现行的医保报销政策,即便医保定点药店能享受基本药物“零差率”的财政补贴,病人在药店刷医保卡也仅仅是个人账户基金而不是统筹账户基金。比如在广州,病人在基层医院买10块钱的基本药物,只需个人掏2.5元,但到医保定点药店买同样的药品,即便刷医保卡基金也需要掏10元。
不久前,在一次行业论坛上,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说,目前,医保定点药店仅占全国零售药店总数的34%。“如果在未来,政府选择了持续扩充医保定点药店的数量,选择了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药品供应方面的作用,也就是选择了"便民"。”
而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药品流通处处长王胜利则在近日“广东药店联盟成立大会”上提出了他的看法:“药店零售终端应该和基层医疗机构一样享受医保报销费用,在那里购药享受同比例的报销,至少大家有一个选择,也有一种制衡。”
不过,从现实来看,放开零售药店医保报销,解决社区医院药房与零售药店竞争的问题,给零售药店体系生产发展空间,这条路还很长。去年5月,商务部曾在其公布的《全国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社区医疗机构药房和现在的零售药店要一体化,有零售药店的地方,社区医疗机构不应再建药房。”
但在今年5月5日正式公布的《全国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原来“药店代替药房”的提法却已经消失,只是提及“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和医药分开的逐步实施,鼓励连锁药店积极承接医疗机构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
业内普遍认为,即便这一政策能顺利落地,零售药店依然面临医保报销方面的劣势。郑浩涛认为,应该把医保门诊统筹基金的一部分放到医保定点药店来,让参保人在医院和药店享受同样的报销政策,同时药店行业也能得到新的发展空间。
中小连锁药店转型刻不容缓
由于深受新医改政策冲击,现在零售药店已经进入了微利时代,梁永强向记者透露,除了海王星辰等大公司的毛利率还能保持在40%上,一般连锁药店的毛利率只有25%~30%。
同时,商务部“医药流通"十二五"规划”也在积极推动零售药店业的整合,王胜利向本报记者提及,“十二五”药品零售行业连锁百强的市场份额要达到60%以上,而现在只有39%。
在这样的形势下,国内零售药店业呈现出两种趋势:大公司全国扩张或区域扩张,中小连锁药店区域结盟。
“现在连锁药店业大公司正在通过收购兼并继续扩大,但对于一般的中小连锁药店而言转型刻不容缓。”郑浩涛认为,多元化经营是中小连锁药店转型的必由之路。
而记者也注意到,近两年中小连锁药店纷纷往多元化经营转型,除药品之外还开发了药妆、保健食品等大健康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