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发生的违规使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致人严重伤害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该医疗器械的用途范围进行临床使用,禁止改变用途,禁止在使用过程中擅自拆装。
记者30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发现,有医疗机构在使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时违反说明书规定,擅自加接高容量氧气进行雾化吸入治疗,出现潮化杯爆裂、爆裂碎片损伤陪护人员眼睛的严重伤害事件。
为规范浮标式氧气吸入器的生产和使用行为,切实加强对此类产品的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浮标式氧气吸入器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有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医疗机构使用情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要求有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新检查该产品使用说明书,增加“禁止利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进行氧气雾化吸入治疗”“禁止自行拆装浮标式氧气吸入器”以及潮化杯消毒方法和合理使用期限等警示和提示。
浮标式氧气吸入器是一种供医疗单位急救给氧和缺氧病人作氧气吸入用的医疗器械,主要由氧气压力表、减压器、安全阀、流量管、流量调节阀和潮化杯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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