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查处一起某医疗器械公司无证销售三类医疗器械“可吸收性止血绫”案。
执法人员在对芙蓉区某医疗器械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有三类医疗器械“可吸收性止血绫”(标示生产企业为北京泰科斯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证号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3640956号,规格为8cm*5cm,批号为20090807)。执法人员立即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定该公司无经营上述医疗器械的资格,且上述医疗器械是通过寄递渠道购进,快递详情单标示收货人为非本公司工作人员的个人。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库存的17盒“可吸收性止血绫”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
经详细核查,上述三类医疗器械“可吸收性止血绫”系长沙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万某某借公司名义利用芙蓉区某医疗器械公司进行非法挂靠过票购进销售的产品。
目前,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万某涉嫌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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