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9月14日讯 去年以来,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检察院立案查处了多起医疗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办案检察官指出,此类犯罪涉案人员之广、涉案金额之高、涉案手段之复杂多样,应引起高度重视。
窝案多、金额大
多为窝案、串案。如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徐某均系某医院大输液室医务人员,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1.4万余元,并按比例将其私分。串案表现在,只要查处购销行为中的某一环节,就能扯出一串来,这是因为药品、医疗器材销售人员要将产品打入医院,对医院开处方的医生、药剂科、采购员、药房、院领导等都要一路打通环节。
犯罪次数多、金额大。如经销商卢某在负责为合肥国立、迪迈、亿帆等医药公司配送药品过程中,为让某医院继续或多用其经销的药品,于2009年7月至11月间,仅4个月时间就向该医院的治疗中心西药房、门诊西药房、住院部西药房、大输液室等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行贿6万余元。
犯罪手段多样化。一是不经过招投标,私自采购药品、医疗器械,提高价格;二是大量开具同一种处方,拿取回扣;三是对外泄露“统方”信息,大肆进行行贿受贿犯罪;四是经销商以高额回扣为诱饵,诱惑医务人员采购、使用其产品。
医院要防止“统方”信息外泄
通过对医疗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分析,办案检察官建议,要从以下几方面规范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活动,以保障医疗系统的工作顺利开展,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建立廉政准入机制,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人员的管理与监督。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人员填写《不行贿不促销廉洁承诺书》,不填写者应停止医药销售业务;建立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备案制度;经销商在与医院发生购销业务时,要填写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销售人员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和销售品种(包括产地、品名、中标价、供应价、数量等)基本情况一览表,不填写者,不得与其发生药品、医疗器械购销业务。
规范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增加采购的公开化、阳光化。实行药品、医疗器械招投标采购制度,严禁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私自采购非中标药品;为防止恶意串通投标或使用其他非法手段谋取中标,检察机关可以派员临场监督,听取现场人员对招投标活动的反映。对于发现的违反招投标规定的问题,按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纠正建议。
建立监督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职务行为。加强处方管理,防止“统方”信息外泄。医院工作人员对外泄露“统方”信息是药品购销领域行贿和受贿犯罪的焦点,如犯罪嫌疑人华某在任某医院住院部西药房组长期间,自2009年7月至11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药商卢某按月统计医用处方,提供其代理的药品在该医院的临床用药量信息,并收受卢某给予的统方好处费共计现金人民币3.4万余元。因此医院应建立防范医院工作人员对外泄露“统方”信息实施办法,针对已发生的医院工作人员对外泄露“统方”信息,引发行贿、受贿犯罪的事实,制定措施,规范行为,对其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杜绝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开大处方、乱收费、私收费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对每月用药量在前10位的药品实行监控,由院领导及相关科室分析,审查是否有企业促销的成分;对单病种实行最高限价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降低患者看病费用;对住院患者实施最长时限告知制度,建立住院、检查、手术等诊疗时限表,让患方签字,因病情原因确需延长时间的,应经院领导批准或集体研究决定。
加强法制教育。通过举办讲座、法律咨询、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守法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促进药品、医疗器材购销等医疗医务建设的健康发展。
及时录入行贿犯罪档案,完善行贿档案查询制度,最大限度地加大行贿人的违法成本及风险,使那些可能犯罪的人不敢为之,从而在源头上遏制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