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9月21日讯 二级甲等、三级甲等医院必须设立儿科,作为医院独立分区的一级临床科室,床位数量不得少于医院总床位数的5%。这是湖南省儿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20日发布实施的《湖南省儿科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中明确规定的。
进入21世纪,中国综合医院儿科日益沦落为医院“边缘”科室,部分医院被迫撤销儿科病房。受此影响儿科床位逐步“缩水”,极大地阻碍了儿科的健康发展和服务能力的提升。
据分析,各级综合医院因收费水平较低,医疗收入明显低于其他科室,医护人员配置等人力资源成本普遍高于其它临床科室,综合医院儿科床位数由1995年的5万余张下降到2005年的4.2万张。
为确保儿科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湖南儿科医疗质量管理水平,湖南省20日在湖南省儿童医院成立省儿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并发布实施了湖南首部规范儿科建设和质量控制与评价的地方标准——《湖南省儿科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明确了湖南儿科标准化建设的设置原则。
除规定儿科床位数不得少于医院总床位数的5%外,《标准》还对二级甲等医院儿科、三级甲等医院儿科、儿科医学中心三个不同级别的普通儿科病房、新生儿病房(室)、儿童重症监护、儿科门急诊、儿童保健科五个基本单元的布局、设施设备、技术指标三方面及各级人员、制度落实、教学培训与科研等进行质量控制管理,其评价标准均细分为千分制进行量化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