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业内专家认为,对新进入医保目录药品制定统一价格,由于影响的范围比较广,需要小心探索,在合理控制药品价格水平的同时,还需要注意兼顾保证患者利益、鼓励创新、与相关部委配合衔接,以及报销方法平稳过渡等问题。
某跨国企业政府事务部刘女士告诉记者,对新进入医保目录药品制定统一价格的政策,对价格相对比较高的跨国企业产品影响比较大。为鼓励跨国企业将更多的新产品引入中国市场的积极性,政府应该在创新药物进入市场的相关政策和专利保护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北京某三甲医院的张医生认为,对新进入医保目录药品制定统一价格,有利于合理控制药品价格水平,但不能忽视两个前提:一是药品的质量水平要有保证这样才能保证临床;二是医院的改革要到位,这是因为患者并没有权利决定医院采购和使用什么药品,如果医院改革没有到位,以药养医的问题没有根除,医生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只给患者处方高价药品,而超出定价部分需要患者自己负担,这就势必会侵犯患者的正当利益。
最近,一些医药企业向记者反馈,发改委关于新进入医保目录药品探索制定统一价格的征求意见稿中表示,对于同一药品多家企业生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零售价格可能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主确定:中国专利保护药品、中国行政保护药品;专利申请日在1993年1月1日之前,在国外获得专利保护且仍处于保护期内的药品;国内企业在1993年1月1日之前生产的上市的原创药品(自上市之日起20年内);首家仿制药品(自批准生产之日起5年内);获得国务院授予国家奖项的药品(自获奖之日起15年以内);中国境内生产,作为药品稳定出口到国际主流市场的药物制剂(不包括境外企业委托加工生产的制剂)。有专家指出,这一政策显示出国家鼓励医药创新和研发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