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康民口罩医用外科口罩
产品检验报告
产品名称:医用外科口罩
检测目的
出厂检验
规格型号:灭菌平面耳挂式
检验依据:豫械注准20172640133
生产批号
生产日期
灭菌批号
检验日期
序号1
检验项目:尺寸检验
技术要求:用通用量具测量,应符合要求。
检验结果:符合要求
序号2
检验项目:外观检验
技术要求: 口罩外观应整洁、形状完好,表面不得有破损、污渍。
检验结果:符合要求
序号3
检验项目:性能
技术要求: 外科口罩性能应符合豫械注准20172640133的要求。
检验结果:符合要求
序号4
检验项目:无菌
技术要求: 外科口罩应无菌。
检验结果:未验出
序号5
检验项目:环氧乙烷残留量
技术要求: 应不大于10μg/g.
检验结果:符合要求
结论:被检医用外科口罩, 结果符合豫械注准 20172640133 的规定。
检验人:
复核人:
报告日期:
质检专用章
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172640133
注册人名称新乡市康民卫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长垣县丁栾镇工业区
生产地址
长垣县丁栾镇工业区
代理人名称|不适用
代理人住所|不适用
产品名称:医用外科口罩
型号、规格:平面耳挂式、平面绑带式
结构及组成:本产品由非织造布、高效过滤纸加工制成。产品应无菌。经环氧乙烷灭菌后,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一次性使用。
适用范围:供临床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过程中佩带,覆盖住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体液、颗粒物的直接透过提供物理屏障。
附件
产品技术要求
其他内容
备注
原注册证编号:豫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640118号
审批部门:
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审批部门盖章)
【售后服务】
咨询电话:15026564022(微信) 021-66187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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