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等离子灭菌指示胶带
常用规格:12mm*50m/19mm*50m/25mm*50m
材质:医用美纹纸,热敏化学染料与显色剂及其辅料制成油墨,压敏胶
使用范围: 本等离子灭菌胶带适用于医院,制药,食品,保健品,饮品,卫生防疫,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和灭菌服务机构等部门对等离子空气灭菌效果的检测。本品专用于粘贴在拟灭菌的物品包(或容器)外,用于固定物品包和标示该物品包(或容器)是否已经过灭菌处理过程,以防与未经灭菌处理的物品包(或容器)相混。
使用方法:
1.在物品(或容器)包封口处粘贴5~6cm长的等离子灭菌胶带,十字缠绕不小于两周,可起到固定和捆扎作用。(若无须固定和捆扎,可截取适当长度的等离子灭菌胶带,直接粘贴在待灭菌物品包外明显部位,轻压胶带,可加强其封包作用,亦可直接用记号笔在胶带上记录。)
2.取指示胶带置于要灭菌的器件之间,用纱布包裹后,再置于45°C-55°C等离子灭菌器中25分钟,指示胶带的指示色板标记由蓝色变为酒红色,可判定该灭菌包已经过灭菌处理;如若指示色板变色不均匀或颜色无变化,则表明此包裹没有经过灭菌处理。
保存方法及注意事项:
1.本等离子灭菌胶带仅用于等离子灭菌的化学检测,不能用于压力蒸汽,干热灭菌的化学监测。
2.本品应储存于室温15°C~30°C,50%相对湿度,切勿受潮。
3.本品应避光(包括太阳光、荧 光灯及紫外线消毒灯光)、避湿,切勿受潮;
4.本品应禁止接触酸碱等腐蚀性气体接触,不得与有污染或有毒化学品共处,以免影响指示剂的显色效能。
5.如发现产品的指示标记出现变色,切勿使用。
6.等离子灭菌胶带有效期为自生产日期起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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