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监护除颤仪
技术规格
1. 名称: 心电监护除颤仪
2. 用途: 院前院内病患的抢救、转运使用。
3. 一般规格和配置要求:
3.1具有心电监护及自动,手动体外除颤和起博功能
4.主要技术和性能要求
* 4.1.1 最高能量不大于200焦耳的低能量智能双相截顶指数波的除颤技术
4.1.2 150焦耳标称能量水平用于常规除颤及自动体外除颤
4.1.3 手动与自动体外除颤模式随时切换
4.1.4 实时测量胸壁阻抗并由此控制所发出的低能量形态
* 4.1.5 最高能量充电时间小于3秒
4.1.6 心电监护可配置五导联线以得到全道联ECG
4.1.7 具有起博测试功能,及除颤保护功能
4.1.8 可选择心率报警上下限
4.1.9 标准的成人儿童组合电极板,成人电极板滑脱后为儿童电极板
4.1.10 具有电极板接触指示器
4.1.11 大于5吋的高亮度抗冲击显示器
* 4.1.12 自动体外除颤方式应具备中文语音提示
4.1.13 可选多功能电极衬垫:成人或儿童,可用于除颤,心电监护
4.1.14用普通热敏打印纸(5cm宽幅)或电脑闪卡打印或记录病人的
临床显示数据
4.1.15 小于6.5公斤,方便携带
4.1.16 记录纸,宽度50毫米
5.辅助功能
*5.1可用于院内及各种院外的恶劣环境中
- 操作温度 0-55℃(32-104`F)
6.质量标准及技术服务
6.1 全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生产质量标准。并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产品注册证。
7.2 产品需配备中英文资料包括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
7.3 负责为最终用户安装及提供操作培训及维护人员培训。
7.4 负责提供技术咨询,保证供应设备的维修与配件
7.5 保修期1年,保修期内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7.基本配件及附件
7.1主机和除颤手柄(包括成人、儿童),及所有导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