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晚间,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发布消息,两部门已派出联合督查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要求企业立即追溯猪肉原料来源并对猪肉制品进行处置。猪肉制品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猪肉原料的管控,落实检验检疫票证查验规定,完善非洲猪瘟检测和复核制度,防止染疫猪肉原料进入食品加工环节。
专家:猪瘟病毒“传猪不传人” 消费者无需恐慌
对于一些速冻食品及肉制品疑似检出非洲猪瘟核酸阳性的问题,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非洲猪瘟病毒是传猪不传人的,它不是一个人猪共患的疾病。而且非洲猪瘟不耐热,正常的烹饪,煮熟了吃就是灭活的,即使是有漏网之鱼走上餐桌,也不可能走到我们肚子里,消费者大可放心。”
中国肉类协会专家张子平也肯定了非洲猪瘟“传猪不传人”的观点。
他对此进行了细致分析:“产品被检测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仅仅表示活猪曾经有可能携带病毒,并不能说明产品中疑似存在的病毒仍然有活性,能感染新的生猪个体。即使病毒有活性也需要有机会感染到新的、适宜的宿主,才能发病,这需要专业机构花费时间进行实验验证。非洲猪瘟在70-75℃的温度中保持30分钟以上就会彻底灭活,人们食用的水饺通常都要经过100℃左右的沸水煮熟,所以无需过度恐慌。”
农业农村部也发布官方消息明确指出,非洲猪瘟病毒对人不具有感染性。
科普:非洲猪瘟是什么,对人有何危害?
据农业农村部兽医局负责人介绍说,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家猪、野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所有品种和年龄的猪均可感染,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可达100%。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该病毒具有耐酸不耐碱、耐冷不耐热的特点。
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会感染人,且对人没有危害。截至目前,先后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60个国家,都没有人感染非洲猪瘟的情况发生。各相关国际组织均也未将非洲猪瘟列为人畜共患病。因此,非洲猪瘟属于典型的“传猪不传人”,只传染家猪和野猪,人和其他动物不会感染发病。
目前,我国非洲猪瘟的主要传播途径分为三种。一是生猪及其产品跨区域调运;二是餐厨剩余物喂猪;三是人员与车辆等机械带毒传播。若生猪调运车辆和贩运人员携带病毒后,不经彻底消毒进入其他猪场,也可传播疫情。
应当注意的是,防控非洲猪瘟的关键是做好养殖场生物安全防护。一要严格控制人员、车辆和易感动物进入养殖场;进出养殖场及其生产区的人员、车辆、物品要严格落实消毒等措施。二要尽可能封闭饲养生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与野猪、钝缘软蜱接触。三要严禁使用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四要积极配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疫病监测排查,特别是发生猪瘟疫苗免疫失败、不明原因死亡等现象,应及时上报当地兽医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