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崔志芳)近日,山西省政府出台《山西省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今后,高等院校与经认定的服务业企业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基地,重点培养养老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等专业人才的,将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
山西省鼓励高等院校与经认定的服务业企业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基地,并支持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社会机构、企业等联合开展服务业人力资源培训,对参加培训的人员按规定政策给予培训补贴。实行公益类服务业划拨用地政策,医疗、养老、体育等非营利性项目用地,享受政府划拨供地政策;节水、新能源开发、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项目,可按公用设施用途落实用地;允许符合条件的未开发房地产用地依法变更用途,转向发展养老、文化、教育、体育等产业。中心城市逐步迁出或关闭的工业企业土地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