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80多位外省居民领取《异地人员就医证》
去年11月8日,我省与广东、广西、贵州、山西、黑龙江五省区签署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标志着我省与山西等五省区在异地就医结算方面的合作序幕正式拉开。从2010年1月1日起,我省开始受理在贵州省本级、山西省本级、黑龙江省本级、广西区本级、广州市本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我省长期居住(一年以上)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的申请。
据省社保局异地就医结算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以上人员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到我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进行核实登记,由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发放异地就医医疗证后,即可在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指定的10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在80多位申请人中,贵州有40多名,其余地方有40多名,这些人多数在海口市居住。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在我省省本级参保、退休后长期居住外省的,多数集中在广州市,有1000人左右。由于广州市社保部门开发的异地结算软件系统还在测试中,居住在广州市的我省省本级参保人就医报销还是按原来的模式,回海南省社保局审核报销。
该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况很快就会结束,再过不久,这些人在广州的定点医院就医时,也可在医院直接结帐,不再需要再回海南报销了。
合作范围将再增加8个省市
“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我省决定扩大异地就医结算的范围,今年再增加几个省市。”该负责人跟记者说,目前我省已跟天津市基本上达成协议,双方将在4月举行的环渤海经贸合作会议上签订异地就医结算合作框架协议,同时争取与吉林、辽宁也进行合作。
据悉,今年我省还将与黑龙江的哈尔滨、大庆市协商异地就医结算合作事宜。此外,在今年6月举行的第六届“珠洽会”上,我省将与四川、湖南、云南、江西、福建等五省签订异地就医结算合作框架协议。
异地就医结算将推广到门诊
该负责人称,目前符合条件者只有在住院时才能享受异地就医结算,以后会把异地就医结算推广到门诊。
他介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异地人士,目前都还没有纳入海南异地就医结算的范围。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范围,目前也暂时不能申办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人员就医证申报手续五环节
①参保人自愿向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
②参保人的申请获准后,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提供核准证明和相片、身份证等);
③就医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人审核确认后,给其颁发《异地人员就医证》;
④持有《异地人员就医证》的人员需要就医时,持该证和身份证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院就医;
⑤定点医院对持有《异地人员就医证》的就医人员,按本省参保人员住院记账的模式办理相关手续。
海南异地就医结算合作省市一览
已签约省市:
贵州、山西、黑龙江、广西、广东
将增加省市:
天津、吉林、辽宁、四川、湖南、云南、江西、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