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泽林 王艳芳)海南文昌市自2010年2月5日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国家基本药物比例已达到41%左右,国家基本药物平均销售价下降15%。
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正常有序开展,文昌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文昌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暂行)》和《文昌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补偿方案》,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国基药的绩效考核方案,并派出人员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和举办基层国基药收费管理及宣传工作培训班,使该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逐步走上正轨。目前,该市已将上半年的国家基本药物取消加成补偿款预拨给各单位,并将定期开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