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 玲 通讯员陈黎明日前从浙江省卫生厅有关部门获悉,该省30个试点县(市、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两个多月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价格明显下降,门诊与住院人次明显上升,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据统计,至4月30日,该省30个县(市、区)基本药物目录药品销售价格平均降幅达32%,最高降幅达到47%。门急诊次均药费为47.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2%。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药品总收入为3.85亿元(含库存药品),其中基本药物总收入达2.2亿元,同比减少药品收入1.805亿元,也就是说,群众减少医药费用支出1.805亿元。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明显上升。今年3月~4月,453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达805.6万人次,同比增长了29.76%,其中农村地区增长更为明显,门急诊人次同比增长在60%以上。小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近救治成为大多数群众的首选。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该省财政补偿政策积极跟进。省级财政安排到位乡镇卫生院人员补助资金6800多万元、村卫生室建设资金4000多万元。各市和县级财政都采取预拨与结算相结合的方式,落实了财政补助资金。试点县已累计下拨补助资金1.36亿元,基本保障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同时,医保加强对基本药物报销的支持力度。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内药品全部进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基本药物新农合报销比例比目录外药品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有的县提高了10个百分点,以引导农民在基层就医和使用基本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