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简报》显示,2009年我国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比重继续下降。这得益于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2009年,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超过12亿。其中,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4.01亿,新农合参保人数达8.33亿。13亿人病有所医的梦想正在逐步实现。
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
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先锋乡农民杨宝玉因患重症肺炎,到吉大二院呼吸科住院治疗。住了12天院,医药费1万多元。出院结账时,新农合报销近一半。病治好了,还省了钱,这让杨宝玉非常高兴。
如今,90%以上的中国农民看病可以报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03年启动第一批试点,目前参合率已达到94.2%。从今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提高筹资标准,各级政府的补助水平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同时,提高补偿比例,力争使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左右。2009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全国所有城市开展。
1462万大学生、2286万灵活就业人员、4335万农民工参加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628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基本保险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新医改方案实施一年来,医保“保大病”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大部分统筹地区已经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常见病、多发病等门诊医疗费用逐步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30%以上的地区实现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门诊报销。
目前,全国50%以上的地区实现了就医费用及时结算,北京、福建、天津等地大力推行看病就医“一卡通”,简化报销手续,方便群众就医。江苏、浙江、上海、安徽4省市在泛长三角区域内实行异地就医合作。
今年,我国还将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在80%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患者只需支付自付的医疗费用。
各地积极探索提高医保覆盖
一些省市在探索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保体系方面取得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
重庆采用“一降一升”措施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一降:再次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报销“门槛费”100元,引导群众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一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参保人员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与此同时,全面落实了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城乡居民医保一二档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参保居民受益程度明显提高。
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障已覆盖全省城乡近9000万居民。该省18个省辖市普遍提高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医保住院支付比例。其中职工医保住院支付比例都达到了不低于75%的要求。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大病补偿封顶线从3万元提高至6万元。此外,全省实行省内“一证通”,参合农民在省内任何一家定点医院就诊,均可享受新农合补偿。 (吴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