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陆继才)近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物价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对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坚决采取措施遏制,同时要求全省各州(市)细化分解控费指标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内控制度、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系统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等综合措施,建立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同时,建立完善考核问责机制,确保控费措施取得实效。将控费目标实现情况与公立医院基建投入、设备购置投入、重点学(专)科建设投入和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等挂钩。将医疗费用控制作为公立医院等级评审准入、新增床位审批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的重要依据。将医疗费用控制工作纳入对所属公立医院目标管理、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和院长任期考核范围,提高控费指标所占的考核权重,对未按照目标完成费用控制要求的医院院长,追究其相应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