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阎 红 刘明浩从1月24日召开的辽宁省人大第十一届四次会议记者会上获悉,该省已勾勒出“十二五”医改进程图。
今年,该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网上采购统一配送,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零差率销售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由政府进行补偿。“十二五”规划期内,全省其他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等环节实施有效监管。
到“十二五”末,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现在的150元以上增至300元,各级政府补助提高到240元。参合农民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律取消起付线。人均住院补偿比例达到医药总费用的50%;封顶线由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5.5万元;全省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将稳定在99%。同时,实行单病种限价,单病种收费由12种增至30种,全年新农合基金结余率不得高于10%。
到“十二五”末,城乡居民每人每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平均补助达到50元。要为全省4300万名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为500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健康检查1次~2次;为100万名3岁以下儿童提供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为30万名孕妇提供孕产期健康管理服务;5年内建设67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0%,每年农村饮用水安全水质卫生监测1200个点,水样48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