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黎 军)近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卫生计生领域实施综合执法的意见》,要求各区县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立健全片区监督执法工作机制。明确乡镇(街道)由社会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承担辖区监督执法工作,接受区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逐步实现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意见》指出,各区县要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重点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逐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比例。在2015年完成卫生计生执法资源整合、统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名称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卫生计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要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员职级评聘工作,构建奖惩并重的竞争激励机制,畅通卫生计生监督员晋升途径,充分调动监督执法机构及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