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 璐□
“从3月1日起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唐家坪村,村卫生室门口悬挂的红色条幅异常醒目。村医张泽友告诉记者,2009年他就搬进了政府统一修建的村卫生室工作,但一般一天只有三四名病人,而3月取消药品加价以后,村卫生室每天的门诊量一下上升到了十几人。
■今年万余村卫生室全覆盖
重庆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始于去年年初,到今年1月29日,全市40个区(县)及北部新区的1169个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经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而村卫生室的药品加成没有取消,药价未降,致使病人流失,诊疗收入减少,一些村医甚至考虑转行或外出务工。
重庆市卫生局药政处处长谢春鹰告诉记者,重庆是大山区,有的村民到乡镇卫生院看病需要走四五个小时。为使老百姓就近享受到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实惠,重庆市决定将基本药物制度向村卫生室延伸,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十大民生工程。目前,该市已在黔江区、南岸区、永川区、大足县、璧山县5个区(县)的1082个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试点。
当记者来到永川区三教镇三台村村卫生室时,一位58岁患慢性支气管炎的患者正在这里就诊。他说,以前每次看病开药需要十七八元,现在只要七八元就够了。三教镇卫生院院长李晓玲告诉记者,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乡村医生的次均处方不能超过15元,单处方最多不能超过30元。“我们会定期到村卫生室检查处方,如果发现有违反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第一次将扣除全年基本医疗服务补助(5200元)的30%,第二次将直接解聘。”
■多渠道补偿破冰
永川区唐家坪村有村民近4000人,按照每1000人配备1名乡村医生的比例,目前在唐家坪村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有本村的张泽友,区里还将石牛寺村的刘成磊和水磨滩村的唐中明调配过来。这3名村医告诉记者,他们原来的月收入都在七八百元左右,而现在算起来已能达到近2000元。
据了解,在试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之前,乡村医生的收入来源主要是药品加成费、诊疗费,以及每月300元的公共卫生补助。永川区卫生局局长王晓英告诉记者,对2008年以来乡村医生收入进行测算后发现,人均年收入在15000元左右。
为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永川区财政预算安排了1500万元的综合改革经费,用于购买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作为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贴和村卫生室的运行经费等。
如今,永川区乡村医生的收入结构发生了变化:基本医疗服务补助5200元/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4800元/年/人;今年增长到25元/年/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也将分出4元用于乡村医生的公共卫生补助,仅这一项平均每个乡村医生一年就有4000元左右的收入。另外,乡村医生诊治病人收取的挂号费、诊疗费(分别为每人次1元)和注射费(每人次1.5元),也将全部返还个人。区政府将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转为城镇户口,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养老保险补贴;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乡村医生,区财政每人每月给予320元养老补贴。这样算下来,全区乡村医生的年平均收入预计在22000元左右。(下转第2版)(上接第1版)
此外,区财政每年将投入300万元用于修建标准化村卫生室,预计用3年时间完成全区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村卫生室必备的设施设备、医疗文书、档案等,也由政府统一提供。
谢春鹰说,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全面推行以后,市财政将兜底,保证每个乡村医生的年收入至少达到1万元。
■永川模式推动综合改革
在王晓英看来,在村卫生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无疑是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一个突破口。
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永川区出台了“1+X”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体系,即1个工作方案,3个配套文件(补偿暂行办法、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和基本公卫服务及基本医疗服务考核方案)。
据了解,在村一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永川区对村卫生室全部实行院管、院办的乡村一体化管理。今年4月,政府将免费为村卫生室配备电脑,便于其与卫生信息中心、医保中心和各医疗机构联网,并通过网络专线对村卫生室电子处方实行监管。同时,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月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区卫生局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直接与补助经费挂钩。
在为乡村医生提供合理收入补偿和养老保险的同时,永川区对全区750名乡村医生实行了合同制管理,进一步严格了准入退出机制。王晓英介绍说,新聘的乡村医生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对目前125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60岁)但仍在执业的乡村医生,允许继续执业;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乡村医生,规定到龄不再执业。
重庆市卫生局认为,这一政策体系为基本药物制度在村一级推行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重庆市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正是重点参照了永川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