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夏方遒 记者宋黎胜)针对当前公立医院债务重、运作难等实际问题,浙江省上虞市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政策,近日在市级医院全面实施基本建设债务五年消债计划(2011年~2016年)。根据该计划,该市财政从2011年起,每年在卫生部门预算中安排一笔消债专项资金,五年累计将安排1.6亿元。
上虞市人民医院易地新建工程为省重点工程项目,于2005年8月开始动工新建,到2011年6月,医院已产生基本建设债务1.97亿元,给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沉重的负担。根据该市五年消债计划,市财政将分担上虞市人民医院50%的债务,即在未来五年内,该院将获得财政补助0.985亿元。
据统计,上虞市5家市级公立医院目前负债计约3.22亿元。五年消债计划以“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为原则,根据医院债务实际和消债能力,由市财政和公立医院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消债任务。其中,市财政按30%或50%的比例承担,医院按70%或50%的比例承担。
该市还实行积极的奖励政策。该市规定,在五年内完成消债任务的医院,市财政给予偿还借款部分2%的奖励;提前年度完成偿还借款的,按照提前偿还部分利息的5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