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韩 璐)10月12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发布。在当天国家卫生计生委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司长秦怀金表示,《指导意见》重在改革体制机制、鼓励科技创新,以激励科研人员。
秦怀金表示,《指导意见》提出,对不同研究领域的人才采取不同的评价制度。基础医学等研究领域以同行评价和科学价值评价为主,评价重点从成果数量转向质量、原创价值和学术贡献等,建立以论文质量及发表引用、专利数量为主的评价标准;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等应用研究领域以实现国家目标和社会价值评价为主,注重技术转移和科研成果对诊防治等服务的影响评价,建立以研发能力、实际贡献、转化应用、技术服务、健康改善和产业发展等为导向的评价标准。改革薪酬和人事分配制度,逐步提高科研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障水平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水平。探索对科技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提高主要发明人收益比例。
秦怀金表示,《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国家科技创新出台的所有激励政策,都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此外,突出医疗卫生机构在整个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突出医疗卫生机构创新资源聚集平台的作用,重点开展临床诊疗标准规范、重大产品技术研发及重大疾病防控策略等研究。
秦怀金表示,我国临床医学研究相对薄弱,重大疾病诊疗的本土证据缺乏,一些疾病的诊疗指南还依靠国外循证医学制定,重大疾病诊疗水平仍需提高。为此,《指导意见》特别提出,要加强临床医学研究,把临床医疗资源变成临床研究资源,通过临床研究提高医疗服务能力。要加大临床医学研究投入,积极争取设立专门面向临床研究的科研计划和项目;要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研究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需求提出、研究组织、成果转化应用和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要加强临床研究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多中心和协同攻关研究;要努力打造临床研究创新团队,加强临床医学研究队伍建设。
《指导意见》强调,要高度重视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领域的优势特色,重点解决中医药临床难题以及制约中医药疗效发挥和提高的瓶颈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