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28日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我们把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作为今年重点工作。
李忠表示,药品目录管理是保障医疗保险制度公平可持续运行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保障参保人员待遇、保障基金安全的一个重要措施。为此,人社部制定了专门文件,对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纳入的条件、评审程序、调整机制等等都做了明确规定。而且为了适应临床医药科技发展和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待遇,人社部对药品目录实行了定期调整机制。分别在2000年、2004年、2007年、2009年对药品目录进行过调整。应该说,这些工作都有力的促进了制度健康发展和参保人员待遇维护。现行药品目录是2009年制定的,原来叫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后来扩展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收载了2196个品种。从目前效果看,总体上这些药品是能够满足临床需要,基本能够满足广大参保人员用药的需求。
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医药科技的进步,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权益,人社部将把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作为今年重点工作。
人社部将坚持专家评审机制,药品目录调整不是行政决定的过程,是由专家来决定这个目录具体该如何调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工作方案制定时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也会向社会公示。总之我们会积极研究有关问题,力争早日启动实施调整。我们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把这项工作做好,从而保证药品目录调整过程更加公平、公正,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更好地保证医保基金安全。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简介
本目录划定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药品费用的范围,西药和中成药部分又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准支付费用的药品,中药饮片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公民可以根据医保目录使用医保卡进行选购,这部分的药费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