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待遇问题是医改道路上一个绕不过去的坎。由于医疗行业独特的经济技术特点,薪酬制度转而成为医疗卫生领域的核心制度安排,成为医改的核心环节、关键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健全医务人员等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副总理刘延东特别强调:取消以药补医、完善医务人员的待遇等,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问题也是考验公立医院改革成败的一个硬指标。
薪金制或是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向
《人口导报》的报道认为,薪金制或是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方向。主要基于如下理由:
一是公立医院属于广义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遵循收支结余“不可分配”原则。因此,人员费用必须全部纳入成本中予以支付,而不得从收支结余中分配,也不得与医院经济收入挂钩。能够实现这一要求的,只能是薪金制。
二是由于医疗服务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性,医务人员同时承担患者代理人和服务提供商双重角色,如果医务人员能够从其提供的诊断、治疗、用药中获益,就可能滥用其代理人地位和信息优势,诱导需求,刺激医药费用的快速上涨,同时瓦解医患代理关系所要求的至关重要的信任关系。
有一种说法认为,通过预付制“打包”式的支付方式改革,可以让医方承担费用风险,从而控制医方。但是,如果保持利益挂钩原则,则医务人员可以通过推诿病人、减少服务数量、降低服务质量等方式实现自己的利益目标,从而从另一角度加剧医患矛盾。采取固定薪金制这样一种激励中性化的薪酬制度是最有利于医务人员按照医学目的而非经济利益提供医疗服务的制度安排。
三是由于医疗服务具有数量、适宜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满意度等多个维度,不同维度之间是有冲突的,因此固定薪酬激励可能更有利于医务人员重视那些难以测量但是对于患者更为重要的目标。一旦偏离薪金制,病人利益至上、坚守医德、遵守医疗规范就会变成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
至于说薪金制容易导致吃大锅饭、养懒人,这的确是个问题,但也不能一概而论。第一,如果薪金制是高水平的,同时加上严格的准入资格管制、激烈的岗位竞争以及合理的岗位等级制设置,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消除其激励不足的问题。第二,人并非完全是经济人,专业精神、成就激励等也是很重要的激励机制。第三,尽管理论上绩效工资很美,但实际上医疗服务的绩效测量是十分困难的。很多研究表明,绩效薪酬对于绩效的积极影响是有限的,甚至是消极的。第四,现实中没有完美无缺的激励机制,必须根据不同工作的特征权衡利弊作出选择。对于医疗服务而言,薪金制是相对合适的选择。
两条路径结合着走
建立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符合医学规律的薪酬制度,任务极其艰巨。其主要原因:一是错误的思想认识。突出表现在忽视医疗事业内在规律和要求,照搬经济领域做法,为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药收入挂钩。二是牢固的思维习惯。突出表现在无视我国已经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现实,对事业单位采取一 刀切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不能适应医疗行业的特点和要求,不能体现其技术劳务价值。三是错位的管理体制。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存在严重的权责不一致,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组织提供公共医疗服务的责任,但没有相应的人事薪酬管理权力,也缺乏有效的部门协调机制和高层决策机制,对医务人员薪酬制度的深远意义和存在的问题缺乏深刻共识和集体行动。四是缺乏有效的参照系和外部压力。我国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比例相对较小,医务人员自由流动的人才市场尚未有效建立,政府确定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水平缺乏有效的参照系,也缺乏改革薪酬制度的外部动力。
基于此,推进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有两条路径和两种策略。一是内部路径与策略。即加强对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的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传播,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形成广泛的共识,最终由高层决策,主动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的改革。二是外部路径与策略。即社会办医(包括个人诊所)高度发达,医生多点执业广泛流行,医生人才市场充分发展之后,迫使政府不得不改革公立医院的人事薪酬制度甚至整体治理模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鼓励社会办医,形成“外加推力”,将会有助于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两种路径和策略并非截然分开的,相互结合互动会更快、更有力地推进改革。
如今,北京、深圳、上海、三明等地已开始在促进医生价值回归、建立新的薪酬分配体系的道路上进行了深入探索。
北京:合理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
10月14日,北京市发布了《关于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让医务人员从“单位人”转向“社会人”, 逐步实行全员合同聘用。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委员、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介绍,在薪酬制度方面,医院目前实行的职务等级工资制是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建立的,工资制度“一刀切”,医生收入与培养时间长、投入高、执业风险大的职业特点不相称。
而这次《意见》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工资体系和工资总额制度改革,建立体现医疗卫生人才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与公益性绩效考核挂钩的院长年薪制,合理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
上海:薪酬新方案促医生价值回归
上海市卫计委副巡视员许速曾透露,上海医务人员薪酬体系改革方案中,开出了两张“处方”,希望据此促进医生价值回归。
第一张处方是建立新的薪酬分配体系,打破“收入减支出,提取可分配资金”的传统薪酬分配。许速称,新的薪酬体系要适应卫生行业特点,以人力成本和工作量为基础的可分配资金总量核定机制。其中,一个重要载体就是“标化工作量”。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还注意不同人员的薪酬价差。比如,管理人员的薪酬要控制在医生平均薪酬的70%-90%,以鼓励大家安心当“好医生”,而非“医而优则仕”。
另一处方则是要让医生价值多元化实现。“上海正在推进建立新虹桥医学中心和国际医学中心,这两大中心不只是满足人们的多元就医需求,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成为调整生产力、生产关系的载体,推进医生多点执业,在市场上寻求服务定价和价值实现。”
深圳:改革医生评价体系,与收入挂钩
传统人才评价制度过于偏重科研论文和课题,造成医疗系统职称评定与实际临床能力存在差距。为此,深圳市借鉴美国医保管理中心RBRVS系数,并综合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机构的绩效评价经验,提出了一套新的医疗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体系。
据介绍,深圳市将根据治疗的难度系数,结合科研教学、专业影响力、学习能力、投诉率以及医疗差错等多方面综合评分,将医生分为9级。1级等级最低,9级最高。
深圳市医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试点完善后,该体系将成为深圳市引进临床型人才的评价标准,下一步还将与薪酬改革联动,用于计算科室绩效和医生薪酬,将来临床医生岗位设定也可能与这个等级评价挂钩。
三明:医生院长年薪制成亮点
2014年,福建三明市医改的一系列举措,让三明医改名声大震。而三明率先实施医生院长年薪制,也成为医生们关注的焦点。
10月9日,福建省三明市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詹积富在卫计委新闻发布会上分享了三明医改的工作经验。他认为,让医生回归到看病的角色,就需要给医生应该有的待遇、较高的年薪。三明参照国际上通行的惯例,按照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支付给医生,目前已经达到3倍水平,让医生的劳动得到应有的报酬,使他们生活的更有尊严。2013年,三明医生的最高年薪,包括学科奖励可以达到39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