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网讯(颜秋雨)到2015年,湖南省长沙市要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提高到98%,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要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长沙将进一步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完善全民医保体系。长沙还将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在8类大病纳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的基础上,新增12类大病纳入保障救助。
据该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新增的12类大病为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
目前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6%。2011年,全市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6%,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万元;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2%,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一般居民为6万元,未成年人和大学生为10万元。 今年该市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要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人均筹资达到300元左右。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提高到长沙市职工年均工资的6倍以上,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到10万元。 该市还将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探索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尽快实现参保人员在省内各统筹区和合作城市医疗费用的及时结算。
该市还将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积极推行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为保障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救助权益,长沙市将加大救助资金投入,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封顶线,特别是对城乡“三无人员”和重性精神病人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其个人自负部分由民政部门予以全额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