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俞 欣 通讯员孙奇峰 吴伊珕)近日,绍兴市在浙江省率先实施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该市全部8家市级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取消挂号费。
取消挂号费后,绍兴市8家市级医院将原有的挂号费和诊疗费合并为诊查费,采取统一的分级定价原则。普通门诊诊查费(含药事服务费)调整为:三甲综合性医院14元/次,三甲专科医院12元/次,三乙、二级医院10元/次。专家门诊诊查费调整为:副高职称的16元/次、正高职称的20元/次、省级名老中医30元/次、国家级名老中医70元/次。
市级公立医院将适当提高护理费、床位费、手术费,并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除中药饮片外的全部药品,将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加大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比例。市级公立医院将通过提高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财政补助两个渠道,保证医院的生存和发展。收入损失的70%,靠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来弥补;另外的30%,则由政府财政补贴和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进行弥补。
据悉,去年9月,浙江省在29个试点县(市、区)的公立医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绍兴市的绍兴县、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进入试点名单。今年7月,绍兴市已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