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阎 红 刘明浩近日从辽宁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11个试点县已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辽宁省卫生厅党组书记王大南介绍,试点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农民大病不出县。
该省要求,通过改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医保、价格、财政联动作用,破除以药补医;紧密衔接医疗服务体系与医疗保障体系,推进新农合按人头、按病种、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竞争性用人机制和激励性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落实县级医院自主经营权,加强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