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刚□
上海市人保局网站日前公示《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名单,其中一名申办人员遭到市民反映举报,称该申办人去年曾在上海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涉嫌医闹。此事引发媒体及上海市民广泛关注,不少医务人员和市民都表示难以接受有过如此行为的人享受落户政策。随后,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当事人已于近日提出“因个人原因,自愿撤销”落户申请的书面报告。(11月5日《法制晚报》)
一年前的医闹行为,居然成为今日落户的阻碍。不仅是当事人,许多民众亦是始料不及。查看网上相关舆情,有支持的,有反对的,也有看瓜群众。现在,当事人自动放弃落户审核,风波总算是归于平静。
当然,医闹能否落户是法律规定的问题。据知情人透露,此女的医闹行为并没有立案。在上海申请办理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相关规定中,有这样的条款:“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这名女教师一年前的医闹行为,可能并不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至于是否算是“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还需进一步判定。
近段时间有关医闹引发公愤的事件层出不穷,如今上海这位“落户女”被人举报,恰恰与“医闹”相关,迅速点燃了人们心中那根愤怒的干柴,舆情升温也就在所难免。只是,对于医闹,该严惩的严惩不贷;对于落户,该享受的权益还要落实,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否则,可能还会制造出新的矛盾和纠纷。
事件发酵到今天,人们也由当初的吃瓜心态发展到了现在的理性思维,“医闹女”能否成功落户倒成了次要,而这个因行为遭遇举报的过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公众诚信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不仅要求别人讲诚信,更重要的是自己必须讲诚信,日常言行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事件的障碍或污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无论是法律层面的规定还是道德层面的约束,都要谨遵自觉、自省、自律,方能得到社会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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