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闫 龑)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政府卫生支出比重不断提高,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记者日前从卫生部获悉,初步核算结果显示,2011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为24269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1%,人均卫生总费用为1801元。2011年卫生总费用中,政府卫生支出比重达到30.4%,比2010年增长1.7个百分点;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比重为34.9%,比2010年降低了0.4个百分点;社会卫生支出比重为34.7%,基本保持稳定。
有关专家指出,医改启动以来,我国卫生总费用稳步增长,筹资结构优化,筹资公平性显著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卫生总费用增长进一步加快。2009年~2011年卫生总费用总计达到61791亿元,超过医改启动前的6年卫生总费用之和,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13.6%,高于同期GDP的平均增速(9.6%)。二是卫生筹资结构优化,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比重明显下降。医改启动以来,我国政府卫生支出比重明显增加,2011年达到30.4%,是198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社会卫生支出所占比重基本保持稳定;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持续下降,3年来降低了5.5个百分点,2011年达到近20年以来的最低水平。三是政府卫生投入力度加大,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按可比价格计算,2009年~2011年政府卫生支出年均增速为21.7%,明显快于同期卫生总费用和财政支出的年均增速,医改有关文件中提出的“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等要求得到贯彻落实。政府卫生支出中,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投入年均增速达到22.4%,对于医疗卫生机构的政府投入年均增速达15.9%,其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年均增速达到42.7%,充分体现了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要求。
据介绍,卫生总费用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指1年)全社会筹集和使用的卫生资源总量,是政府卫生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我国卫生总费用主要由政府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三部分组成。我国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多年来一直由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承担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