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该省首批847名定向农村医学生全部进入事业编制,成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在全国是第一家,被称为“江苏模式”。
据该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孙宁生介绍,从2009年起,江苏省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方式为基层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被列入省政府改善民生10件实事。2011年起,由专科向本专科层次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该省已连续四年为基层免费培养农村卫生人才3936人。
一是依据基层需求培养。该省人社厅和卫生厅事先下发征求定向培养需求的通知,要求有关县(市、区)人社、卫生部门结合本地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编制岗位空缺等情况,调研汇总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需求,并经省辖市人社、卫生部门同意后集中上报省人社厅和卫生厅。
二是县级范围定点招生。教育厅依据省人社厅和卫生厅提供的定向培养需求,下达南京中医药大学等6所定点院校当年定向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分专业、分县(市、区)公布,涵盖了临床、中医、护理、药学、检验、影像等各类基层急需、紧缺专业。户籍在有定向培养需求的县(市、区)考生可选择填报对应院校志愿,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没有定向培养需求的,一律不得填报。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有关定点院校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
三是入学前后双签协议。填报定向培养志愿的考生确认被录取后,在入学前须与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卫生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服从安排到基层工作并服务满6年。在入学后须与有关定点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承诺毕业后未履行定向就业协议规定到基层工作将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四是院校培养全部免费。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该省定向培养生补助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0.9万元、专科生每人每年0.85万元。省级财政预计投入1.18亿定向培养专项资金。
五是就业安排有编有岗。定向培养生毕业后,不再参加当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其工作由与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县(市、区)人社、卫生部门负责,工作安排有编有岗。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定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定向培养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本县(市、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六是临床专业规范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培养生毕业后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江苏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全科医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该省首批培养的424名专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培养生正在省级全科医生培养基地接受为期两年的、以临床科室轮转和公共卫生实习为主的技能培训,将奔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