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甘贝贝)11月9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中,民政部发布的今年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结果显示,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902万人,比此前研究报告推算6102万人的数据大减。会议还发布了专项行动计划,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将在全国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据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902万名留守儿童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805万人,占89.3%;由亲戚朋友监护的30万人,占3.3%;无人监护的36万人,占4%;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31万人,占3.4%。东部省份有农村留守儿童87万名,中部省份有463万名,西部省份有352万名。从省份来看,江西、四川、贵州、安徽、河南、湖南和湖北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都在70万人以上。
这位负责人说,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规模的变化与统计口径以及近年来的留守儿童关爱政策实施有关。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就地入学、返乡创业等政策的实施,为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创造了有利条件。在留守儿童定义方面也有所改变。之前对留守儿童的定义是“父母一方外出务工,不满18周岁”,此次,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将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
专项行动包括6项主要内容: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行动计划明确要求,依法为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等情形的,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