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 记者黎 军 肖莉丽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重庆市40个区(县)城乡居民医保都已纳入市级统筹,该市2700多万城乡参保人员将共享统一的参保政策、待遇标准和信息系统,医保待遇更加公平。
12月10日,重庆市最后一批11个区(县)正式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最终实现所有区(县)城乡居民医保全市统筹,改变了过去各区(县)单独统筹,各区(县)之间住院报销比例不同,跨统筹区看病只能回参保地手工结账的历史。
据介绍,实现市级统筹后,按照该市目前统一的住院报销标准,年累计报销限额一档可达到7万元,二档为11万元。参保者可自主选择参保所在区(县)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只有在三级医院住院,才需要经相关经办机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