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许守年)吉林省政府自去年印发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4个县(市)的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共8家)为该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以来,通过建立完善五大机制,试点单位普遍实现了“四升四降”。
该省确立的五大机制是:实行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建立新农合付费新机制;对参合农民就诊实行先诊疗、后结算,控制县外转诊率,建立分级负责诊疗机制;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建立可持续政府投入机制;推行绩效管理,建立激励性分配机制。
据试点监测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4个试点县(市)门诊人数上升43.37%,住院人数上升31.69%,医疗收入上升30.55%,医务人员收入上升30.05%;门诊次均费用下降7.65%,住院次均费用下降2.43%,药品价格下降15.00%,新农合县外转诊率下降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