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平安□
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是新一轮医改的核心。因此,很多医改措施都和提振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功能息息相关,而乡村医生是我国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网底,处于整个服务体系的最底层,承担着大量和农民利益紧密关联的医改任务。保护这个群体参与医改的积极性,其意义不言而喻。
2011年12月26日,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张家畔镇两位村医代表来到北京,到本报反映他们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却得不到应有补偿的遭遇和困境,希望记者前往实地调查。此前,该镇16名村医联名上书省政府,请求上级部门过问他们的补助经费去了哪里。
在村医参与医改的具体业务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重头戏。从2011年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5元提高至25元,各级财政投入资金总额将达到300多亿元。落实基本公卫项目,将使人民群众没有差别地普遍受益。卫生部、财政部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使用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将近四成基本公卫任务交由村卫生室完成,并按照服务内容和数量给予补偿。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一些地方以各种理由克扣村医应得的这部分补偿,任务层层加码,补偿却不见踪影。
送走两位村医后两天,记者便乘火车赶到靖边县。
到达时天还没有亮,在火车站等待的村医把记者带到自家炕头上,搬出3年来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账本资料,证实了他们所言非虚。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其他5个镇,了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进展情况。记者调查发现,靖边县不仅这16名村医没有拿到过补助,全县25个乡镇的196名村医都没有拿到过。前后5天采访期间,记者还走访了临近的定边县、衡山县以及毗邻的宁夏部分地区,了解开展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发现唯有靖边县的情况比较突出。
2012年2月8日,本报头版刊登报道《靖边村医干公卫三年被欠薪》,引起靖边县、陕西省及卫生部的高度关注。该报道促使陕西省及其他地方出台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管理的具体举措,有的公布了补助经费监督热线,有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推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