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守勤 通讯员蔡 浩)11月30日,一位因车祸导致脑死亡的16岁女孩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医院成功实现了器官捐献,这是继3天前该县脑死亡患者捐献器官后的又一例捐献。
据介绍,上一例器官捐献者是一名20岁的女患者,11月24日因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血糖渗性昏迷、多器官衰竭住院,抢救后处于脑死亡状态。得知女儿救治无望,且捐献器官可挽救他人,这名女孩的父母强忍着失去亲人的悲痛,自愿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江苏省和连云港市的相关专家连夜赶到东海县人民医院进行临床评估后,于11月27日宣布临床死亡,该患者捐献了肝脏。第二例器官捐献者因车祸导致脑死亡,这名16岁女孩的家人也作出了捐献器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