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德臣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获悉,从3月1日起,该自治区将对涉及护理、床位、治疗、化验、检查、手术6个类别的47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低于邻近省(区)。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此次调整的478项医疗服务价格有升有降,上调项目197项,主要涉及护理、手术和中医类价格;下调项目281项,主要涉及检查及化验类价格。
经测算,宁夏这次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涉及全区医疗机构(县级以上医院),调价总金额约3217.62万元。其中,下调执行A类价格医疗机构的调价额为1542.27万元,下调执行B类价格医疗机构的调价额为1623.29万元,上调执行C类价格医疗机构的调价额为52.06万元。据估计,调整后,该自治区3家A类医疗机构年平均减少医疗服务收入约514万元,占其年医疗服务收入的1.19%;16家B类医疗机构年平均减少收入约101万元,占其年医疗服务收入的2%;52家C类医疗机构年平均增加收入约1万元,占其年医疗服务收入的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