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冯立中)为规范县级公立医院诊察费支付,安徽省新农合管理机构近日出台的县级公立医院诊察费支付办法制定了两个公式,其中的调节系数N对应的是医院药品费和材料费下降的幅度,如果降不下来,医院得到的诊察费就为零。
为弥补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安徽省在县级公立医院新设立了诊察费项目,分西医诊察和中医辨证论治共13项,具体价格从每人次35元至60元不等。为不增加患者负担,新增的诊察费大部分由医保支出。如西医门诊诊察费医保每人次支付33元,中医门诊辨证论治医保每人次支付38元,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医保部门如何支付这笔费用呢?为推动医院降低药品及材料费用,安徽省新农合将县级医院门诊诊察费支付标准,与住院药品及材料费控制情况挂钩,实行“总额控制、质量考核、按季结算”。为了便于核算,他们设计了两个公式,分别对应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县医院的公式是:诊察费总额=该院参合出院人次数×系数N×34元;县中医院的公式是:诊察费总额=该院参合出院人次数×系数N×35元。其中的“N”为医院参合出院病人人均药费和材料费与上年度同期数据相比下降百分点÷2,文件还特别强调,“如未下降甚至出现上涨的,N值为0”。
此外,县级医院西医、中医住院诊察费分别按每人次70元、80元列入参合住院病人可收费项目,按照统筹地区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规定支付。新农合经办部门还将每季度随机抽查各医院不少于200份的参合出院患者病历,剔除挂床住院、门诊转住院、分解住院、住院日≤4整天(产科除外)等情形的病例数,计算出符合住院标准的病例。
安徽省农合办主任夏北海说,按照公式计算,新农合基金肯定要增加支出。但是如果能促进患者医药费用的下降,新农合基金也可以相应减少支出,最重要的是可以降低患者总体医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