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王启明)近日,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发布《江苏省胸痛、创伤及卒中救治中心建设指南(试行)》,部署胸痛、创伤、卒中三大救治中心建设,以建立健全心脑血管疾病、重度创伤的分级诊疗体系和机制。
《指南》提出,以三大救治中心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和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有助于最大程度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提升重大疾病防治水平。江苏省内各设区市年底前要确定市级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建设单位各1个,有条件的县级医院可以作为市级救治中心进行建设。省级及苏南、苏中、苏北区域三大救治中心建设单位由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医院的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确定,原则上为部省属三级甲等医院或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每个设区市各级救治中心建设周期为1年,2018年将由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和区域救治中心的验收,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市级救治中心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相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确认;2018年年底,全省至少建成省级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各2个、区域救治中心各3个~6个;每个设区市建成市级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各1个~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