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世才 张清涌)“要不是有大学生医保新政策,真不知道这个春节家里该怎么过。”2月15日正月初六,仍在福建省肿瘤医院住院的福建师范大学大一新生小王感慨地说。从今年1月1日起,福州市大幅提高在榕的43所高校大学生的大病医保待遇,小王是新政策实施以来首批受益者之一。
从2009年9月1日开始,福州市把在榕大学生医保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每人每年缴费40元,家庭困难学生可免缴。3年多来,该市大学生医保已逐步实现了住院医疗、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大病医疗和意外伤害医疗的全方位保障,激发了大学生的参保热情。据统计,目前在榕的43所高校已有29.7万名大学生参加医保,参保率达到97.5%。今年,大学生医保财政补助从2009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目前的300元。
自1月1日起,该市调整大学生大病医保待遇,除享受原有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外,一个参保年度内,在榕大学生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还可享受下列补助:5万元(含)以内的补助60%,5万元~15万元(含)的补助70%,15万元~25万元(含25万元,仅限恶性肿瘤或白血病)的补助80%。
小王的家属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小王住院至今已花了35万元医药费用,在新政策出台之前,最高只能报销6.3万元,需自负28.7万元;而新政策出台后最高能报销25.3万元,只需自负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