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9月底,共有约30家互联网医院宣告成立,其中仅有6家是在2016年之前成立的,2016年堪称互联网医院的爆发元年。
互联网医院是基于远程问诊的发展而兴起的,这一形式与我们所熟知的在线问诊平台最大的不同是它能够实现诊断而非仅仅进行咨询,然而当它的医疗属性加强的时候,受政策的影响也会随之加强。从2014年9月第一家互联网医院成立到2016年互联网医院的爆发,亿欧整理了三年里6条对互联网医院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政策。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
2014年8月16号,国家卫计委颁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服务的意见》,《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作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重要手段积极推进。将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远程医疗服务的发展营造适宜的政策环境。
《意见》中明确指出:远程医疗服务是一方医疗机构邀请其他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技,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技术,向医疗机构外的患者直接提供的诊疗服务,属于远程医疗服务。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含影像、超声、核医学、心电图、肌电图、脑电图等)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项目。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这一《意见》肯定了远程医疗的重要性,但是也明确了“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因此当非医疗机构想要以互联网医院的形式从事远程医疗的时候,首选要取得的是“医疗机构”的资质。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宁夏、云南等5省区开展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5年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和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同意在宁夏、云南等5省区开展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同意宁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分别与解放军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与北京协和医院,云南省与中日友好医院合作开展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各试点省区要在远程医疗的操作规范、责任认定、激励机制、服务收费、费用报销等方面,研究制定适用于远程医疗发展的相关政策、机制、法规和标准,探索市场化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和运营机制。省区试点工作所需主要资金自筹解决,国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远程医疗改革的试点有宁夏、贵州、西藏、内蒙古、云南五个省市,其中贵州已经有6家互联网医院相继建立;宁夏有两家互联网医院建立;西藏、内蒙古、云南据公开信息暂时没有互联网医院的建立。
三,《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指出:①进一步放宽准入:清理规范医疗机构审批事项,公开区域医疗资源规划,减少运营审批限制,控制公立医院规模;②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财政资金扶持,丰富筹资渠道,优化融资政策;③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促进大型设备共建共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加强业务合作;④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医疗机构税收政策,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提升临床水平和学术地位,规范收费政策,完善监管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措施》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落到实处。各级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建立重点工作跟踪机制和定期督导制度,确保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取得成效。
国家卫计委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我国共有公立医院12958个,比2015年6月末减少380个;共有民营医院15303个,比2016年6月末增加了2184个。一增一减之间,可见政府发展社会办医的实际效果。
而政府的这份决心,也是促进互联网医院发展的一大利好消息。目前互联网医院的主要发起方多为非公立医院,第一家公立三甲医院建立的互联网医院在2016年2月才宣告成立。
四,《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5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17年实现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2020年则要达到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意见》要求:①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②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改革;③稳妥推进试点,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2015年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探索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分级诊疗和患者综合管理服务模式。
2015年到2016年初,正是血糖、血压领域大战正酣的时候,或多或少和这个政策有些关系。同时,该政策进一步明确了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
立足于医疗信息化、以远程医疗为主要实现方式的互联网医院,在分级诊疗政策落实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五,《关于印发<贵州互联网医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贵州互联网医院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15年11月18日,贵州省卫计委和食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印发<贵州互联网医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贵州互联网医院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其中《贵州互联网医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指出: 要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要探索建立以优质医疗资源为核心支撑,以互联网为手段,以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销售网点为平台,以患者为中心的集健康管理、医疗服务、药品服务一体化的互联网医院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互联网医院试点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
试点建立要探索互联网医院的服务模式。以优质的医疗资源为核心,以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 、药店等作为延伸,实现百姓及时就近就医,并且要探索并建立互联网医院试点工作机制、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
试点时间分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0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遴选试点医疗机构和试点地区,成立工作小组;试点地区与试点医疗机构、药店等成立互联网医院业务和管理的工作机构;
(2)运行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7月:互联网+医疗服务基本业务范围、工作制度等;工作小组对互联网医院业务部门及试点地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完成布点,实现互联网医院试运行;
(3)评估阶段:2016年8月-2016年9月:全面评估,包括试点目标、试点内容是否实现和完成,试点的各项业务工作是否规范开展,以及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及群众的满意度情况等;
(4)总结及推广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12月:总结互联网医院试点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业务范围等,研究制定互联网医院推广的可行性计划。
贵州省卫计委和食药监局发布的这个《通知》是目前所有的政策中最明确使用互联网医院的名称、鼓励互联网医院发展的,并且该《通知》也为互联网医院的发展制定了诸多细则和详细的时间表。
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贵州省的互联网医院建设在国内处于相对领先的地位,按时间来算,其试点建设已经进入了总结推广阶段,不知还会给广大从业者带来哪儿些惊喜呢?
六,《关于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年8月15日,贵州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快推进我省远程医疗的发展,进一步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经研究决定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该决策于2016年8月1日起执行,试行时间一年。
此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有9个,分别是:远程单学科会诊、远程多学科会诊、远程中医辨证论治会诊、同步远程病理会诊、非同步远程病理会诊、远程心电会诊、远程影像会诊、远程检验诊断、远程病理诊断。
卫计委的年度统计公布显示,2014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35378.9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10590.7亿元,占比29.9%;社会卫生支出13042.9亿元,占比36.9%;个人卫生支出11745.3亿元,占比33.2%。过重的医疗负担一直是困扰人们看病的一大难题。
虽然这个《通知》限制颇多,但是的确是一个突破性的决策,解决了部分人选择远程医疗的后顾之忧,有助于远程医疗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