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蒋 丽 记者冯立中)为确保新农合基金合理、安全、平稳使用,从3月1日起,安徽省蚌埠市开始实施新农合转诊制度,即参合农民到外市及省级以上医院就诊,需要办理转诊手续。该市规定,如果不办理转诊手续就出市就诊,只能得到35%的可补偿费用。
蚌埠市规定,转诊的范围包括市级医院无条件治疗的疾病、急危重的抢救病人、定额付费病种的病人等。该市确定市一院等6家医院可办理转诊审批手续。接诊医生认为需要转诊的,相关临床科室出据《蚌埠市新农合转诊转院审批表》,经参合患者及家属同意,医院农合办批准,即可到市外医院就诊。因急诊来不及办理转诊手续的,可在住院后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转院手续。在外务工参合农民回市报销需提供当地打工单位证明。
该市还规定,为确需转院的参合病人及时办理转院转诊手续。对违规将病人转往非定点医院从中收取介绍费,甚至采取利诱、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倒卖”病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医院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