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这是自2009年后时隔7年,医保目录调整再次启动。有业内人士认为,相较以往,本次医保目录的调整会更加重视药品在临床应用上的收益与经济上支出的平衡。同时,医保目录调整后,药企将对药品市场布局和营销手段进行利益重排。
医保目录调整关系到每位患者的切身利益。因为药品被纳入医保目录后,就意味着可以报销,而目录外的药品,就得患者自掏腰包。一些昂贵且患者必需的药品一旦被纳入医保目录,这部分患者的医疗开支就会锐减。正因如此,时隔7年后再调整的医保目录,实质上承载着不少患者的期盼,必须谨慎对待。
首先,调整必须求真务实,反映患者的真实需求。对新目录寄予厚望的不只是患者,药企同样如此。一旦药企生产的药品被列入目录,就意味着药品的销量有了保障,进入目录是药价谈判的一个重要筹码。但是,药企考虑的可能只是企业利益,并非患者的真实需求。假如药企将不适合进入目录的药品“硬塞”进目录,就存在适用性不足等问题。
其次,要做好技术需求与支付能力的平衡。患者有需求,治病也唯某种药最佳,是否就该将之纳入目录?显然不完全如此。假如对一些疗效好但价格太过昂贵的药照单全收,支付能力必然要经受考验。既要考虑需求,又要考虑支付能力,才能行稳致远。与此同时,对于暂时不宜纳入目录、对患者又影响深远的药品,应该采取谈判压价、纳入大病保险或医疗救助等其他方式,消除不纳入目录对患者的影响。
此外,要做好创新与守成的平衡。许多药品的效果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为了确保目录的实用性,这些疗效好的旧药理应纳入其中。但也要看到,药品必须创新,从而提高疗效,增强安全性,假如目录不给新药足够的施展空间,药品开发就会受到制约。因此,要做好创新与守成的平衡,兼顾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置患者的利益于首位,并非无保留地把蛋糕分完,要根据患者利益的轻重缓急,有步骤、讲方法地让医保目录不断扩容和调整。当有些突出矛盾难以调和,就必须对争议药品展开充分的调研和论证,排除外界杂音,兼听专家和患者的意见,做出最合适的安排,使医保目录调整公平、合理、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