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忠田)山东省曲阜市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困难家庭大病全报销制度的意见》,规定对身患国家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给予医疗费用全报销。
2012年,曲阜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中,符合国家确定的儿童白血病、乳腺癌、脑梗塞等20个病种的大病医疗人数达993人,医疗总支出4360万元,除去各类保险承担的2270万元外,剩余的2090万元全由患者自筹。虽然民政部门拿出了400余万元救助金,但依旧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就医难的问题。
《意见》明确,凡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一个自然年度在济宁市级以下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即符合山东省城镇职工医保或新农合医疗、城镇居民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医疗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费用,扣除各类报销、减免、补助等费用后,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将全额报销。患大病的困难居民可在享受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险报销补偿后,当月内向所在村(居)或单位提出书面大病医疗全报销申请,通过审核即可拿到报销费用。
据了解,此次曲阜市建立的500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金中,市财政列支2000万元,其余资金从社会捐赠、医疗保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上一年度结余的基金全部转至下一年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