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计委上周公布该省2014年深化医改工作要点,拟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12月底前或在试点医院推行。
该通知规定,在县级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二级医疗机构使用销售基本药物比例达40%~50%,其中,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机构达50%以上,三级医疗机构使用销售基本药物比例达25%~30%。另外,通知还规定要加快推进高值耗材的集中采购,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而这些任务规定的最后截止日期都在今年的12月底之前,这也意味着,县级公立医院招标或在年内开展。
今年4月初,国家卫计委就发布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完善县级公立医院集中采购制度,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办法开展集中招标采购。
目前,安徽、山东两省已经有自成体系的县级公立医院招标,要求县级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一定比例的基本药物。资料显示,2012年,安徽省县级医院改革下,药品价格平均下降30%以上。(原标题:湖北完善县级医院药品招标 试点基药比例须过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