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 黎)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卫生局决定,从今年起,利用3年时间,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要求今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50%以上,2014年达到85%以上,2015年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目标。
据介绍,规范化建设评定内容包括基础条件、业务能力和综合管理3个部分,考评总分为100分。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评定为规范化建设“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80分~89分的评定为“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得分在79分及以下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按程序重新申请考评。对于达不到规范化目标或不主动申请规范化建设的机构,3年建设期满后,责令其退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行列。
该市卫生局要求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社区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积极探索开展紧密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任务。
该市要求,建立退出机制和复审机制等,对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评审不达标和不主动申请建设的、居民不满意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落实不到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位列后位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达标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复审制,经复核评审不符合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取消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称号,年度复审不合格率超过1/3的地区,取消当地所有已确认的“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称号,重新进行评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